今天,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一則重要通知:
《關于面向中小學生的
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
此文件針對的是全國性的競賽,
也就是說,此前大火的
迎春杯、華杯賽、希望杯等全國性競賽
又有可能出現在大眾視野當中。
原文件內容很多,
小習就羅列幾個要點
給家長們作為參考
文件六大要點
1、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
2、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要提前申請,主辦方要符合相關資格。
3、競賽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主辦方、承辦方不得向學生、學校收取成本費、工本費、活動費、報名費、食宿費和其他各種名目的費用,做到“零收費”。
4、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
5、舉辦競賽過程中,不得面向參賽者開展培訓,不得推銷或變相推銷資料、書籍、商品等。
6、2018年9月,委托中國教育學會接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首次申報,10月進行集中論證調研,11月教育部集中進行研究決定,各有關申請單位可登錄中國教育學會官網www.cse.edu.cn,按通知要求進行申報。從2019年起,將按《辦法》規定,每年3月集中接受申報。
2018年9月首次申報,
11月可按要求申報,
這樣推算下來的話,
最早12月份可能就有杯賽了?
小習將會密切留意最新消息,
并及時告訴大家!